第七十四章 狗不嫌家穷(1/ 2)
“本王就先告辞了。”
大力鬼王笑眯眯的离开了阁楼,至于是真笑还是假笑,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。
仙童将两人带进隔间,又吩咐人沏上一壶灵茶:“您想找什么丹药。”
他已经打定主意,若不是什么珍贵之物,不如就干脆点卖对方一个人情。
蒋安康端起茶杯,也是好奇的看了过去。
什么东西不能去凤霞山找,非得大老远来内务府跑一趟。
沈缘想了想,还是决定先问最重要的事情:“我来找内务府今日于斩妖台抬走的蛟龙尸首。”
“噗!”
蒋安康一口热茶直接喷了出来:“覆海大圣?!”
仙童只感觉脑仁生疼,用力抓了抓头发:“仙君不是在开玩笑吧,那可是天仙境的混世妖王,哪怕一枚鳞片也不是你我能做主的事情。”
沈缘默默吐出两个字:“血肉。”
闻言,其余两人同时抬起头,眼中惊讶甚至比刚才还浓郁。
如果说想要蛟龙身上的材料是痴心妄想的话,那么想要蛟龙血肉这件事儿,就实在让人难以理解了。
其中浊意甚浓,别说是仙人了,就算是同为妖族也不敢去吃,除非是另一头混世妖王。
但人家混世妖王吃这玩意儿干嘛,又腥又臭,还不会增长修为。
“仙君不会是想拿来炼丹吧?”
避免以后被对方拎着白骨剑找麻烦,仙童谨慎的提醒道:“我跟您说下,这东西如果放进丹炉里,绝不可能变成丹药,您只能得到一锅炖肉。”
“还是不能吃的那种。”
沈缘想了想,言简意赅道:“肥田。”
“……”仙童楞了楞,大概明白过来对方的意思。
修士为了使合道之地的气息更加浓郁,倒是煞费苦心的想出了很多种办法,这用妖魔血肉润养土地的事情虽然罕见,倒也可以理解。
只是妖气难除,想要等其中浊意散去,那可能需要很多很多年的时间,简直得不偿失。
“您的洞府在?”仙童下意识的问了一句。
“无崖山。”沈缘并没有遮掩的意思。
“就是那个鸟不拉屎的……仙山宝地?”仙童用力揪了自己一把,这才把后半句话给憋回去,他讪讪笑道:“如果您把买妖魔血肉的仙玉省下来,可以直接换一个仙气更浓郁的洞府安身。”
“住习惯了。”沈缘说话的语气像极了那种有怪癖的高人。
仙童觉得自己够仁至义尽了,哪怕对方后悔,这麻烦也找不到自己身上来:“那行吧,如果是血肉的话,我倒是能够做主。”
这东西就是纯粹的无用之物,放在内务府都嫌弃占地方。
一般是存放起来,等到其中气息消散完毕,化作一堆腥臭难闻的腐肉,才会有专人将其处理掉。
只不过这里毕竟是内务府,任何东西进出都要入账的,他可以给对方便宜,但绝不能白送。
“既然是用来肥田,那应该任何妖魔血肉都可以用吧?”仙童一旦谈起生意,兴致顿时高了许多,他咬咬牙,为了结交对方也是下了本钱:“一枚仙玉……十斤血肉如何?”
沈缘抬眸看去:“什么品质?”
“任何品质,内务府只要送来妖魔尸首,我就给您挑其中境界最高的妖物。”仙童眨眨眼:“您也是在斩妖台当差的,每日有哪些妖物,您心里应该比我清楚。”
“至于今日嘛,当然就是那条老蛟龙了。”
闻言,蒋安康颇有些感慨。
覆海大圣拥有通天的本事,结果死后居然卖的如此廉价,甚至都比不上普通的仙鹤肉。
按照他将对方押上斩妖台时的手感,现了原形的蛟龙也不过六千斤重而已,折算下来才值六百枚仙玉,甚至不如去请甲字营天兵去青花山痛饮十日的花销。
“……”
沈缘算了算价钱。
他现在总共身家只有六千两百余枚仙玉,每月的进账便是天兵们的买命钱,暂时来看,每月收入不会超过三百枚仙玉。
每月三千斤妖魔血肉,如果行者的胃口还在正常人范围之内的话,这个数量应该是远远超出了。
“可以。”沈缘点点头。
见状,仙童顿时喜笑颜开。
这笔买卖倒是做的划算,对方如果不显露出真正的身份,光靠这斩妖台天兵的名头,若是没有自己帮忙,指定是买不到妖魔血肉,现在也算是卖了个人情出去。
另一边,仙童又帮内务司解决了一个麻烦,借此还可以去师尊面前邀功。
念及此处,他果断朝外面跑去:“仙君稍等片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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